高空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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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SHA 规定,1.8m以上的工作场所,员工必须配备防坠落防护系统
    欧洲的健康和安全法规中,高空被定义为自由坠落距离超过2m的工作位置
    我国国家标准规定2m以上为高空作业(GB/T 3608-2008)

    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包括:爬梯系统、水平生命线、垂直生命线等
  • 详细资料
内容 描述 备注
爬梯系统 固定于爬梯上 EN353-1 标准
抓绳器 连接安全带与攀爬轨道
EN353-2
全身式安全带 胸部D型环 EN3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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